南涧县位于云南省西部、大理白族自治州南端,地处东经100°06′~100°41′,北纬24°39′~25°10′之间。东与弥渡县接壤,南与景东县毗邻,西南与云县以澜沧江为界,西至黑惠江与风庆县隔水相望,北与巍山县相连。县域东西横距59千米,南北纵距55千米,总面积1738.60平方千米。县人民政府驻南涧镇,距省会昆明356千米,至州府下关103千米。【行政区划】全县设4镇4乡、80个村(居)委会、1181个自然村、1593个村(居)民小组。其中:南涧镇,14个村(居)委会、179个自然村、249个村(居)小组;宝华镇,10个村委会、149个自然村、258个村民小组;公郎镇,14个村委会、180个自然村、226个村民小组;小湾东镇,7个村委会、132个自然村、168个村民小组;拥翠乡,7个村委会、84个自然村、126个村民小组;乐秋乡,7个村委会、116个自然村、136个村民小组;碧溪乡,8个村委会、119个自然村、140个村民小组;无量乡,13个村委会、222个自然村、290个村民小组。【人口面积】全县总人口21.9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0.5万人,非农业人口1.47万人。全县国土面积1738.60平方千米。【自然概貌】南涧县地处云南省西部横断山系纵谷区,云岭余脉——无量山、哀牢山结合部。位于澜沧江中下游和元江上游支流的分水地带。地势由中南部向东北、西南逐步降低。最高点为北部的太极顶山,海拔3061米,最低点为澜沧江畔的小湾子一带,海拔994米。地形为高中山地区,除县城为10平方千米的盆地外,大部分为河谷、山峦和坡地构成的山区或半山区。境内有澜沧江和元江两大水系,9条干流,59条支流。澜沧江、把边江、礼社江由西而行,将县境分割成北部的南涧河谷地、东南部的石洞寺深谷、西南部的公郎河谷及中部与西部大片山岭地区四部分。地貌构成主要有侵蚀构造地貌;侵蚀堆积地貌;剥蚀地貌;断块山地貌;岩溶地貌等。【气候特点】南涧北靠东亚大陆、南近热带海洋,处于我国西部热带海陆季风区域,气候随海陆季风的进退有明显的季节性变化,从而形成干湿季节分明,四季气候不明显,雨热同季的低纬山地季风气候。在此基础上,因受地形和高大山脉走向影响,使光、热、水等气象要素在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上产生再分配,因而还呈现山“一山分四季,隔里不同天”的立体气候和区域气候。年平均气温19.7℃,年极端最高气温34.6℃,年日照时数2480.0小时,年降雨量597.0㎜。
南涧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